剑川县沙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溪南村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剑川县沙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溪南村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0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29 2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村局(087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罗女士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丽丹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剑川县沙溪镇2024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溪南村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1 09:00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计划投资10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活化利用收储的2座古宅院,改造成1800㎡的特色民宿,打造乡村振兴文旅产业项目,拓宽功能,集传统文化深度体验、团体接待等活动。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包含二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包含二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建筑工程相近专业均可)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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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