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锅炉变更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有限公司锅炉变更项目”,新建1台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型号为DZL4-1.25-SCI,并新建XTD-Q型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以及35m高排气筒。锅炉废气经XTD-Q型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软化废水、锅炉排水排入水膜除尘器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膜除尘用水,不外排,水膜除尘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厨房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生活废水沉淀池处理后,一部分晴天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厂区绿化,未用完部分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邑彝族乡污水处理站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3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邑彝族乡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合格产品、废料,暂存于废料池中,经泡沫融化装置集中处理后暂存于废料暂存间,最终外售。锅炉煤渣、锅炉废************委员会清运处置。各环保设施均可正常投入使用。为此,特拟定于2025年2月21日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锅炉变更项目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锅炉房内
******有限公司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5年2月21日~2026年2月21日
联系人:常振兴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