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矿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矿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老君山镇新生村
******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矿产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6日
公示期间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瞿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