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居环境治理项目已由永发改复【20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EDL0XGT******;
2.3 建设地点:永平县6个镇乡(杉阳镇、龙街镇、北斗乡、厂街乡、水泄乡、龙门乡)。
2.4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总项目建内容为6个乡镇集镇供水、生活污水处理、7个乡镇公厕、生活垃圾处理及运转设施。项目总投资:28086.87万元。(本次招标只涉及生活污水处理:永平县6个镇乡(杉阳镇、龙街镇、北斗乡、厂街乡、水泄乡、龙门乡)污水站及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建设的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约6959.76万元。)
2.5 ******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具体如下:
2.5.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内容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优化及设计工作。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消防、节能、绿化、景观、本工程项目范围内附属工程及相关设施]的专项设计及专业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消防审查等各项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的全部工作。
(3)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保证图审通过。按甲方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2工程施工
(1)施工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
(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2.5.3设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年。(其中包含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应符合规划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满足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其他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设备质量标准: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含零配件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项目使用功能要求,达到高效、先进和实用的要求。
2.8施工安全要求:符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满足工程相关安全标准及其他现行的施工安全标准的要求,杜绝安全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0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2023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联******委员会审查);
3.6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详见《设计人员配备表》,其中需拟派施工现场驻点设计代表1人。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1)投标人必须先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8日23时59分止,此时间段内均可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步骤:1、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3)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4)【为方便投标人更直观更直接找到该项目信息,请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后,地区选择大理州】。
(5)获取时间: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2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获取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o 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 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6.3.1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1)开标时间:于2025年3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6.3.2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4日09时00分止,在此时间段内均可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1)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脊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后,地区选择大理州”-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供应商专栏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按照智能开标系统作手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导入文件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系统、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问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逾期上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投标人须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营门小区88号岑秀公园第20幢
联系人:黑赟
电 话:******
******有限公司
******街道龙山东路滇西财富大厦11楼
联系人:王超、张豆雨、陶钰
电话:******(公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