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理州漾濞县太平乡平地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大理州漾濞县太平乡平地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做如下澄清: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保证金递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09时00分止。
澄清修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保证金递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09时00分止,在此时间段内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保证金的,视为无递交保证金。
招标人:******资源局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