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家营社区办公用房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GC-2025-09322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且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限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俊发城片区沿用司家营社区名称,社区四至范围:东至通源路,南至宝云社区羊肠大村交界处,西至北京路,北至洋源路。社区办公用房1278.46 平方米,位于俊发城文雅苑3 栋、4 栋一楼。为尽快装修投入使用,现先对4栋652.55平方米进行招标。
2.2磋商范围:完成司家营社区办公用房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所包含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整体移交(含资料)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按照最终审批通过的实施内容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项目有关的申请、批复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最终通过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验收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事项)。
(1)设计范围内容: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合格设计图纸和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全套图纸、设备材料清册、概预算等)、施工图预算、试运行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以及提供工程各阶段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现场服务人员费用等。
(2)施工范围内容:根据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资料完成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工程验收、工程移交(含资料)、完成竣工图、竣工资料直至移交业主等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具体按照最终审批通过的实施内容为准。(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勘察和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地方政府及相关手续办理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事项)。
(3)工程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3项目地点:社区四至范围:东至通源路,南至宝云社区羊肠大村交界处,西至北京路,北至洋源路。社区办公用房1278.46 平方米,位于俊发城文雅苑3 栋、4 栋一楼。为尽快装修投入使用,现先对4栋652.55平方米进行招标。
2.4设计工期:自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
施工工期: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确保相关设计成果达到行业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审查合格证。
②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满足行业标准、验收规范及国家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项目规模:建安工程费暂估49万元(设计施工结算限价暂估47万,暂列金2万元,由甲方视项目开展情况自行列置)。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设计资质: 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磋商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为 2024 年任意1个月)(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提供)
3.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磋商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为 2024年任意1个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3.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3.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事务所编制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否决其磋商资格;(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7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磋商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磋商申请人;
(4)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磋商申请人。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2月6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17时00分,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若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账号的业务(操作流程:供应商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供应商可通过电话:400-883-9300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账号等业务(注册企业账号为免费服务)。
******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3-9300
(3)发票开具:如有开票需要请联系昆明晨晟的发票客服,QQ:******54。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
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3 网上递交流程: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及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递交。
5.4 开标说明:
(1******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进行。
(2)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磋商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3******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83-9300。电子平台相关操作流程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专区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名 ******办事处
地 址:******办事处
联 系 人:陈静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及电话:邹蓉(******)、李曼溪(******)
传 真:(0871)******